关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事宜的通知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已正式上线。根据《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》(冀财采[2017]23号)第十三条规定:“网上商城目录内商品,单项或批量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,原则上实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;单项或批量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(含)至50万元以下的,原则上实行竞价采购。”请各单位、各部门自本通知之日起遵照执行。网上商城网址(http://www.hebzfcgwssc.com/)特此通知附:1、《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》2、《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》详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财务处
2017年1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