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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2024-07-04 15:16  
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
为切实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,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落实,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各单位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履行安全工作职责,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和整改。

二、加强危险化学品(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、易制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化学品、精神/麻醉类药品等)、放射源、生物病原体、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的管理。必须严格执行各类危险化学品、生物病原体和放射源等双人双锁的规定;同时,按要求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,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。

三、加强气瓶、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的管理。压力容器、加热设施和特种设备在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,不要放置在公共区域;气瓶(钢瓶)应远离热源,并妥善放入气瓶柜中,以免碰撞或倾倒;不使用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门关闭,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;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

四、各单位暑假期间要对实验室加强安全巡查,并完善应急预案。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安排专人值班,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,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,及时处理。

五、各单位对于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师生,一定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并对留守实验室的教职工和学生加强安全教育,不得在实验室住宿、做饭、给电动车充电等,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六、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,确保实验室门窗关好、水电切断,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突发事件的“三防”工作,并粘贴封条,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。实验室封条请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行政服务楼233房间) 领取,联系人:杨海燕、邹存宇,联系电话:3967129。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4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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